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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风电竞价新规:资格不没收,但延期不再“顺延收益”鲁发改价格函〔2026〕73号拆解:三条缓冲通道、两道硬约束、一笔延期账 2026年9月21日,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发函,文号是鲁发改价格函〔2026〕73号。文件不长,只有五条,却改动了山东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里最敏感的一环:风电项目晚并网,过去可能面临“竞价结果作废、保函全扣、三年禁赛”,现在不再一票否决。 但别急着把它理解成松绑。 这份函同时把两个关键点钉死:机制电价执行起始日不后移,失效的机制电量不补发。 换句话说,资格可以给你留着,但延期带来的收益缺口,要项目自己扛。 01 这份函到底改了什么文件收文单位只有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内容集中在五件事:
核心在第二条。旧规则下,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比申报投产月份晚超过6个月,处罚很重:竞价结果作废、履约保函全额扣除、未来三个年度取消竞价资格。 新规则改为:不作废竞价结果,但起始日不变,从起始日到全容量并网当月月底前覆盖的机制电量自动失效。 这不是简单放宽,而是把处罚逻辑换了方向——从“资格罚”转向“经济罚”。 02 旧账和新账:不再打死,但也不再兜底原实施细则里,延期分两档:
73号函动的是第二档。现在超过6个月,不再作废竞价结果,也不再直接取消三年资格。但代价写得很清楚:起始日不挪,失效电量不补。 这意味着,延期不再只是“进度问题”,而是明确的“收益问题”。项目保住了10年期的机制电价入场券,但延迟期间本该享受机制电价保护的那部分电量,只能按市场价去卖。 03 三条缓冲通道,但门槛都写得明白这份函留了三道口子。 第一道:延期超6个月,资格不归零。项目仍保有竞价结果,但机制电价起始日不变,失效电量不补。 第二道:部分容量建成,可保留已并网部分。如果部分容量确实无法建成,完成容量变更后,已并网部分的竞价结果可以保留。但年度机制电量规模要按未建成容量同比例缩减,而且不是一次性影响,是整个执行期都按缩减后的规模走。 第三道:整体无法建成,可申请免责退款。因特殊情况整体无法建成并网的,可提交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特殊问题说明,申请免予扣除履约保函。审核认定后作废竞价结果,已扣除的保函应退还。 这三条通道有一个共同点:认客观困难,不认企业单方面解释。分批并网要核准层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原则上最多两批;免责要政府说明;容量变更要完成手续。政策愿意给出口,但不会给随意拖延留空间。 04 两道硬约束:时间不挪,电量不补整份文件最硬的两句话,是: 机制电价执行起始日期不变。失效的机制电量不补。 第一句意味着,电价保护的时间锚点钉在竞价时点,不因并网晚而顺延。第二句意味着,失效不是扣减、不是缓发、不是结转,而是直接消失。 还有一个容易看漏的细节:分批并网的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以最后一批全容量并网时间为准。第一批并网不等于完成,反而可能把履约节点拖到最后。 所以,这份函的底色可以概括为:容错空间变大,套利空间收窄。 05 延期一个月,账上少多少按山东2025年竞价通知口径,陆上风电机制电量公式为: 核准装机容量 × 2417小时 ×(1-厂用电率2.27%)× 70% 折算下来,每千瓦装机对应年机制电量约1653度。一个100MW项目,年机制电量约1.65亿度,月均约1378万度。 2026年第一批山东风电竞价中标价是0.310元/度。2026年上半年山东现货机组风电结算均价约0.2595元/度,价差约5分钱。 按这个口径粗算:
如果100MW项目只建成80MW,并完成容量变更,按80MW计算的年机制电量约1.32亿度,变更期间失效,按5分价差算损失约668万元,此后年度机制电量规模永久按八成执行。 所以,延期不能只当成工程风险。做投决时,应该把“延期3个月、6个月、12个月”当成标准情景跑进财务模型。 06 钱从谁口袋流向谁口袋山东机制电价差价结算的逻辑是:电网企业按月结算,机制电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纳入系统运行费,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失效的机制电量不进差价结算,用户分摊的钱就少了。扣除的履约保函资金,也纳入系统运行费,由全体用户分享。 所以,延期对项目业主是失血,对用户侧则是减负。 2026年度山东新能源机制电量入选总规模152.37亿度,其中风电112.91亿度、中标价0.310元/度,光伏39.46亿度、中标价0.261元/度。用户实际承担的,是这些机制电量与市场价之间的差额,随月度结算参考价浮动。 对用能企业来说,山东新能源项目的并网进度、机制电量履约情况,会间接影响系统运行费分摊走势。做年度用能预算时,这是一个值得纳入观察的变量。 07 谁受益,谁承压相对受益:
相对承压:
一句话:政策不惩罚困难,但会堵住“靠延期获益”的路。 08 接下来盯三个节点节点一:9月下旬,看保函转账到账披露。2025年第一批竞价项目申请以银行转账代替保函扣除的,应按文件要求,在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账至国网山东指定账户。可观察国网山东是否披露相关到账信息。 节点二:2026年内,看光伏规则。第五条明确“涉及光伏项目竞价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光伏是否套用同一套宽严规则,是下一个观察点。 节点三:2027年首次竞价,看起始日是否真锚死。对比新一批竞价项目的申报投产月份与实际机制电价执行起始日,看两者是否严格对应。这是验证政策执行力度最直接的信号。 结语73号函不长,但它把山东风电机制电价竞价的处罚逻辑换了个方向:不轻易没收资格,但也不让延期产生额外收益。 对投资方来说,延期不再是模糊的“进度风险”,而是可以量化、可以进模型的“收益风险”。对用能企业来说,新能源项目并网进度会影响系统运行费分摊,值得作为用电成本观察指标。 政策没有把门关死,但把“晚并网更划算”的想象空间关掉了。 政策依据:鲁发改价格函〔2026〕73号;鲁发改价格〔2025〕576号配套实施细则;鲁发改价格〔2025〕578号;鲁发改能源〔2025〕875号等公开信息。本文据公开政策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