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山东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25〕1192号文件支持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554号)。
这份文件去年9月国家发文、今年3月山东征求意见、现在正式落地——前后磨了快一年。核心就一句话:新能源项目自己发的电自己用,电网给你兜底,但你得为这个"兜底"掏钱,而且掏法变了。
说白了就是:风电、光伏、生物质这些新能源,加上用电负荷和储能,打包成一个整体接进电网。你自己发电自己用,电网在你不够用的时候给你供电。
文件点名的范围很明确——现阶段主要包括三类:
① 绿电直连② 源网荷储一体化③ 绿电产业园都是走新能源专线供电的项目。有个前提条件:电源要接在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跟电网之间的物理界面和安全责任界面得清清楚楚。不是什么项目都能往这个框里装的。
不是挂了光伏就叫就近消纳项目。文件划了两条红线:
注意那个35%——从2030年开始,新增项目的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比例从30%提到35%。现在离2030年还有不到4年,规划中的项目得把这个数字算进去。
这次最核心的变化在输配电费。以前是"两部制"——容量费+电量费,用多少算多少。现在改成主要按接网容量缴费。
公式长这样:
按现行政策缴纳的容(需)量电费+所在电压等级电量电价 × 平均负荷率 × 730小时 × 接入公共电网容量翻译一下:你接了多大容量,就按多大容量交钱。你从电网买的那部分电(下网电量),不再交输配环节的电量电费和系统备用费了。但你接网的容量费一分不少。
"平均负荷率"由国网山东电力每年12月底公布,跟代理购电价格表一起发。2026年的要在9月底前公布——也就是说,马上就能看到第一个数字了。
除了输配电费,还有几条费用规则需要留意:
用网电量部分:照常承担交易电价、线损、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但有个小优惠——暂不参与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考核。自发自用电量部分:只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运行费:按下网电量缴纳(跟普通用户一样),未来会逐步过渡到按容量缴费。2025年9月30日之前已经接网的项目,规划建设全容量暂时按改革前的政策走。也就是说,存量项目给了个缓冲期,不会一刀切。
还有一个特殊安排:容量备份项目(就是那种两路以上多回路供电的),可以选择继续按原来的"两部制"模式缴费。如果要切换计费方式,提前15个工作日向国网山东电力申请,两次变更之间至少隔12个月。
这条给了高可靠性需求的项目一个出口。要不要切到按容量缴费,得自己拉账算:实际下网多、负荷率高的项目,新模式大概率划算;自发自用比例极高、下网很少的,两部制可能更省。第一,倒逼自发自用率。输配电费按接网容量收,接的容量越大、费用越高。项目方有动力把自发自用率拉高、把接网容量压下来——这跟国家政策方向一致。
第二,储能的角色更关键了。自发自用比例要达到60%以上,光靠风光的自然出力很难稳,储能几乎是标配。文件里把储能列为项目组成部分,不是点缀。
第三,不得代理购电。就近消纳项目作为用电方,必须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能让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这对项目的电力交易能力提出了要求——不是建好就能躺着收钱的。
第四,山东走在全国前列。国家1192号文去年9月发布后,各省的落地节奏不同。山东作为新能源装机大省,这次把规则定清楚了,在全国省级层面属于较早落地的一批,后面可能会被其他省份参照。
这份文件说白了,就是给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划了三条线:你能享受什么(下网电量不再缴输配环节的电量电费)、你得掏什么(按接网容量缴输配电费)、你怎么参与市场(直接交易,不许代理购电)。边界清楚了,项目才敢投、银行才敢贷。山东这次,算是把台子搭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