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浙江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3.1版)》正式印发。与2025年11月发布的3.0版相比,此次修订不再单独设立绿电章节,而是将绿电交易完全融入中长期市场的主框架中,在交易周期、价格构成、交易限额、结算流程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化。以下五大变化值得市场各方重点关注。
01 绿电全面并入中长期交易,“三方信息一致”成入场券
新版细则中,绿电交易已深度嵌入从术语定义、交易单元到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与传统电能量交易并列运行。
绿证唯一性确认:规则明确“绿色电力证书”是环境属性的唯一凭证,每张绿证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
交易方式统一:绿电批发交易以双边协商和挂牌交易为主,流程与常规中长期交易保持一致。
建档立卡信息须三方一致:新能源项目若想参与绿电交易,其在国家能源局建档立卡平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交易机构的登记信息必须完全吻合,方可绑定至交易单元。这一规定彻底堵住了过去因信息不一致导致的模糊地带。
02 新增“数年交易”周期,长期绿电采购有规可循
3.1版首次将“数年交易”纳入交易周期,为企业锁定长期绿电价格提供了制度保障。
03 电价构成细化为七项,环境价值独立申报且不参与峰谷浮动
新规对绿电的财务结算与价格申报给出了更精细的公式和边界。
用电价格七项构成:电能量价格 + 绿电环境价值 + 发用两侧电能电费偏差 +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 + 输配电价 + 系统运行费用 +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申报限价:绿电环境价值申报区间为0.01元/个至50元/个;绿电整体价格不设上限;电能量价格则由整体价格减去环境价值得出。
环境价值独立计算:绿电环境价值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及力调电费计算范畴。这意味着企业为绿色属性支付的溢价部分固定不变,不会因分时电价系数而被放大。
04 交易限额动态调整,20%市场份额红线落地
3.1版对绿电交易限额的计算公式进行了优化,并强化了对售电市场集中度的监管。
05 数据精度统一为三位小数,省间合约转换规则明确
在交易执行层面,新规对数据精度和省间省内合约转换做出了具体调整:
统一三位小数:申报电量(兆瓦时)、绿电整体价格(元/兆瓦时)、绿电环境价值(元/个)及出清结果等,全面保留三位小数。
96点转48段规则:针对北京电力交易平台发布的省间96点电力合约,省内转换为48段时,每日每点电量 = 每日每点电力 × 0.25,小数点后第三位之后截断;48段合约电价按96点加权计算得出半小时均价。
省间到户调整时限:售电公司调整省间绿电“到户”关联的截止时间为合同执行月月底前2个自然日。若一户多合同且逾期未设定结算顺序,系统将按合同电量由大到小依次结算。
市场参与方操作要点
发电企业:务必提前核验项目在国家能源局、国网、交易中心三方系统中的信息一致性,避免因信息不符导致无法建立交易单元。
售电公司:需在合同执行月月底前2天完成省间绿电的关联与结算顺序设置,以免触发默认分配机制。
用电企业:在“环境价值固定、整体价格不设限”的规则下,高耗能或有ESG承诺的企业可积极利用“数年交易”机制,通过长期PPA锁定绿电成本,同时对冲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新规落地,绿电交易迈入精细化操作阶段。你对3.1版还有哪些疑问?欢迎留言探讨!
《浙江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3.1版)》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