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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电力证书)绿证知识问答一、职责分工Q1:谁具体负责绿证的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A1: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 Q2: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承担什么职责?A2:配合做好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建设、运维,为绿证核发、交易、应用、核销等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工作。 Q3: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需在何时推送新增可再生能源并网项目信息?推送给谁?A3:每月10日前推送前一月新增可再生能源并网项目信息至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Q4: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绿证管理中的职责有哪些?A4:组织并督促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建档立卡,做好项目信息审核工作;统筹管理省级绿证账户;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存量常规水电绿证及其他类型绿证的分配及核销。 二、账户管理Q5: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如何参与绿证核发和交易?A5:可使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注册的账号直接登录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参与绿证核发和交易,查询并管理其持有的绿证。 Q6:哪些主体可以注册绿证账户?在哪里注册?A6:电力用户(包括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经营主体以及自然人等)可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或任一绿证交易平台注册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 Q7:省级绿证账户由谁统筹管理?A7:由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管理。 Q8:省级绿证账户的主要用途是什么?A8:主要用于查看行政区内绿证核发、交易、核销等情况;接受电网代理购电的存量常规水电绿证、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对应绿证以及其他无偿划转的绿证等;并用于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需求参与绿证交易、分配或核销绿证。 三、绿证核发Q9:哪些发电类型的上网电量可核发可交易绿证?A9: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 Q10:哪些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A10:项目自发自用电量、离网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投产的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 Q11:常规水电机组投产时间如何认定?A11:以机组通过启动试运行时间为准。 Q12:哪些电力交易中心需推送电量数据?何时推送?推送给谁?A12: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应于每月22日前通过网络专线向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推送绿证核发所需电量信息。 Q13: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在报送电量数据时需标注什么信息?A13:需标注绿证对应电量是否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Q14: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如何参与绿证核发和交易?A14:可委托投资方或其他市场经营主体聚合参与绿证核发和交易。 Q15:绿证的有效期是多久?A15:绿证有效期2年。 四、绿证划转Q16:绿证价格有何要求?A16:绿证价格应大于0元。 Q17:绿色电力交易对应的绿证如何处理?能否再次交易?A17:绿证随交易电量划转,划转后的绿证不得再次交易。 Q18:用能企业直接购买存量常规水电电量,对应绿证划转至哪里?A18:划转至买方账户。 Q19: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存量常规水电,对应绿证划转至哪里?A19:划转至电网企业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绿证账户。 Q20: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省级账户中的存量常规水电绿证应做什么?A20: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分配方案。 Q21:自发自用电量对应绿证是否可交易?A21:不可交易。 Q22:若自发自用电量的生产与用能分属不同主体,绿证如何划转?需提交什么材料?A22:按照电量的实际应用场景划转至用能主体;在首次划转前双方应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中提交签署的能源管理合同或协议以及资金结算证明。 Q23:离网型项目电量购售双方如何完成绿证划转?A23:需提供有效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结算证明,绿证核发机构审核后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将绿证划转至买方绿证账户。 Q24:跨省可再生能源交易中包含绿证的,对绿证价格有何要求?A24:绿证价格需单独明确。 Q25:落实省间优先发电计划应优先采用什么形式?A25:优先采用绿色电力交易形式。 Q26:特高压(超高压)输电通道输送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如何纳入绿证交易?A26:可通过新签(续签)协议(合同)等方式将绿证纳入交易范围并明确绿证价格。 五、绿证核销Q27:哪些情形下绿证会被核销?A27:超过有效期、声明(认证)绿色电力消费、完成自愿减排量(CCER)核查和登记、注销账户等。 Q28:电力用户购买绿证时应选择什么?A28:应选择环境权益归属地。 Q29:绿证在哪个省份内开展核销?A29:在持有方确定的环境权益归属省份内开展核销(并非电量使用地代表自由选择归属核销地)。 Q30:项目自发自用电量、离网型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销场景有何要求?A30:应与物理电量的消纳场景一致。 Q31:绿证核发机构如何处理超过有效期的绿证?A31: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按月监测已核发绿证有效期,对超过有效期的按时核销;对已上架且超过有效期的,强制下架并核销。 Q32:超过有效期的绿证(包括已交易但未核销的)核销后,环境权益归属哪里?A32:归属绿证持有方确定的省级行政区,并由全社会共同享有。 Q33:国家能源局对环境权益归属另有规定的,如何处理?A33:从其规定。 Q34:自2026年1月1日起,绿证核销有何新要求?A34:绿证对应电量生产年份应与绿色电力消费年份保持一致;鼓励提高证电时间匹配精度;核销绿证对应电量原则上不应超过核销场景实际用电量。 Q35:核销信息表包含哪些内容?A35:包含绿证持有方名称、核销绿证数量、应用场景、绿色电力消费年月及地点等信息。 六、异议处理Q36:对绿证核发、划转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通过什么渠道?A36:应在核发或划转后3个月内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Q37:绿证交易、核销是否接受异议申请?A37:原则上不接受异议申请。 Q38:异议申请如何处理?A38:绿证核发机构组织有关单位核实处理;异议申请方上传证明材料,相关电力交易机构、发电企业核实并上传材料、提出建议,国家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核实信息并提出意见,绿证核发机构审核确认后作出处理并反馈。 Q39:绿证多核发且已出售的,应如何处理?A39:有关单位应当配合绿证核发机构做好绿证扣减。 七、信息管理Q40:绿证包含哪些信息?A40:编号、项目名称及类型、电量生产年月、溯源二维码等信息。 Q41:溯源二维码信息包括哪些内容?A41:电量信息、项目信息、绿证持有者信息、绿证状态信息等。 Q42: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按月披露哪些内容?A42:不同生产年份和不同发电类型的绿证核发量、绿证交易量、平均交易价格、绿证核销总量等。 八、绿证监管Q43: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如何实施监管?A43:依法归集共享绿证市场参与主体信用信息,实施信用分级管理,强化守信行为激励,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Q44:本细则有效期多久?A44:有效期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