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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组织2025年10月份零售合同签订的通知相关经营主体: 按照《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鲁监能市场规〔2024〕2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4〕993号)相关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自2025年9月3日起组织开展2025年10月份零售合同签订工作,请相关经营主体登录山东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s://pmos.sd.sgcc.com.cn)或“e-交易”App签订零售合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交易方式 (一)参与零售市场交易 用户可以选择在交易平台或“e-交易”App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作为零售用户参与零售市场交易。批发用户可在年内转为零售用户,持有的后续月份中长期交易合约随批发用户代理关系变化转移至其代理售电公司。 (二)参与批发市场交易 用户可以选择作为批发用户直接参与批发市场交易,在交易平台“企业信息-批发用户身份维护”菜单提交申请,上传加盖公章的《电力批发用户参与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承诺书》,并办理UKEY数字证书。零售用户可在年内转为批发用户,与其签约的售电公司应自行调整持有的中长期交易合约。 二、具体时间安排 (一)拟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 拟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应在2025年9月15日16:00前签订零售合同或申请作为批发用户,自2025年10月份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二)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 零售合同在线签订(含续约、变更及解约)及批发用户身份维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16:00。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未在2025年9月18日16:00前完成零售合同签订或申请作为批发用户自主参与批发市场交易的,将自2025年10月份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三、其他相关事项 1.电力用户应在交易平台完成主体法人实名认证,及时维护授权联系人信息,进行信息确认及入市协议签订后方可参与2025年度零售市场交易。 2.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可通过“e-交易”App签订零售合同,操作手册详见交易平台《山东“e-交易”零售用户操作手册》”。 3.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的办理、绑定等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手册”。 4.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组织2025年零售合同签订的通知》(鲁电交易市场〔2024〕126号)要求执行。 四、联系方式 1.统一电力交易服务热线:4001895598 2.业务咨询: 零售套餐审核及零售合同签订: 0531-80122933/2907 账号实名认证、密码找回: 0531-80122972/2975 用户注册、变更及注销: 0531-80122944/2974/2928 3.电子签章技术支持: “安心签”: 400-880-9888 国网CA、智慧CA数字证书: 400-116-6696 CFCA数字证书: 400-185-1123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 下一篇碳交易、碳资产管理 |